政治方面(15分)
1.帶頭堅定理想信念。堅持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掌握觀察問題的立場、觀念和方法,堅定“四個自信”,不信仰宗教,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不搞“雙重信仰”。
2.帶頭把握正確方向。自覺增強“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3.帶頭堅定政治立場。牢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產黨員,任何時候都與黨同心同德,時刻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和堅定的政治立場,特別是在反分裂反滲透等大是大非面前始終做到頭腦清醒、旗幟鮮明、立場堅定,敢于同不良思潮和不當言行作斗爭。
4.帶頭遵守政治紀律。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挺在前面,堅持黨的領導,遵守黨的紀律,執行黨的決定,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貫徹中央的決策部署,不說三道四,不拉幫結派,不搞團團伙伙,不傳播各種錯誤言論。
執行紀律方面(15分)
1.帶頭遵守工作紀律。牢固樹立大局觀念和大局意識,立足本職崗位,自覺服務大局,堅決支持和擁護各級黨組織開展的各項中心工作,不折不扣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帶頭推動“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和“五四戰略”的落地見效,踐行正確政績觀,認真履職,愛崗敬業,無私奉獻,擔當作為,不空談、不作秀,反對形式主義。
2.帶頭遵守組織紀律。按時參加“三會一課”、民主評議、主題黨日等組織活動,堅決支持并認真完成組織分配工作,勇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按時足額交納黨費。
3.帶頭遵守廉潔紀律。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省委省政府21條措施等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養成依法行政、廉潔從政、依章辦事的良好習慣。
4.帶頭遵守群眾紀律。宗旨意識牢固,人民利益至上,積極參與結對幫扶活動,落實聯系戶制度,經常傾聽群眾呼聲,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的愿望和要求,發揮自身特長為群眾辦實事好事,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5.帶頭遵守保密紀律。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機密,堅決同泄露黨和國家秘密現象開展嚴格斗爭,堅決保衛黨和國家、公司和人民的安全和根本利益。
品德方面(15 分)
1.帶頭堅守政治品德。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對黨忠誠老實,自覺維護黨在民族地區的執政地位,敢于同有損于黨、有損于國家、有損于公司、有損于人民利益的不良風氣和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自覺抵制各種歪風邪氣。
2.帶頭遵守社會公德。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時刻以黨員標準要求自己,積極倡導文明新風尚,參加文明創建等活動,營造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社會氛圍,維護公共利益,熱心公益事業,帶頭移風易俗,破除迷信,堅決抵制黃賭毒。
3.帶頭恪守職業道德。自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帶頭弘揚“五個特別”的青藏高原精神、“兩彈一星”精神、玉樹抗震救災精神、尕布龍精神和“開路”精神,堅持民主集中制,在急難險重任務中敢于擔當,反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4.帶頭弘揚家庭美德。自覺履行孝敬和贍養老人的義務,忠于配偶,關愛子女,教育和管理好家人及親屬,妥善處理鄰里關系,維護家庭和諧幸福。
5.自覺提高個人品德。有理想追求,注重自我修養;行為文明,注意維護自身形象;善于學習,勤于思考,注意提升自身素養;誠實守信,情趣健康。
發揮作用方面(15分)
1.帶頭作用。無論在工作一線還是日常事務管理中,都牢記自己共產黨員身份,處處以身作則,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走在群眾的前面,處處給群眾作出表率,帶頭學習,帶頭爭創佳績,帶頭服務群眾,帶頭遵紀守法,帶頭弘揚正氣,成為群眾學習的榜樣,影響和帶動人民群眾為實現黨的目標和任務而共同奮斗,為完成公司的生產經營任務而努力工作。
2.骨干作用。無論在何時、何地,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都表現出對黨的事業的自信心和責任心,表現出堅定性、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以此形成強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把廣大群眾爭取和團結在黨組織的周圍,沿著黨所指引的方向前進。
3.橋梁作用。以自已的模范工作把黨的指示和精神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又把群眾的利益和愿望轉化為黨的政策和決策。一方面,經常向群眾宣傳、解釋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主張,使群眾真正理解它的意義、做法以及同自己切身利益的關系,從而自覺地為實現黨所提出的各項任務而奮斗;另一方面,時刻注意群眾的情緒,及時地、如實地向黨組織反映群眾對和政府工作的意見,以便黨組織能夠經常聽到群眾的呼聲,更好地改進工作,從而保證自己的決策能正確地代表群眾的利益,進一步鞏固和發展黨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如實反映職工群眾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難和問題,以便找到解決問題的對策和方法。
4.服務作用。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增強服務意識、服務能力、服務水平,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在服務全局、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特別關心群眾疾苦,為群眾真心服務做好事、誠信服務辦實事、用心服務解難事,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最迫切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正向加分指數(20分)
1.為保護黨、國家、公司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奮不顧身、挺身而出。
2.在維護社會穩定、抗擊自然災害、應對處置復雜局面等突發性事件中沖鋒在前、勇挑重擔、表現突出的。
3.在服從服務工作大局、在公司創新創效中作出重大貢獻的。
4.積極為社會公益事業出資出力,群眾反響好的。
5.獲得各級各類榮譽的。
6.其他情形。
反向扣分指數(20分)
1.對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和所在黨組織布置的任務執行不力的。
2.參與越級上訪等非法上訪,參與群體性事件,組織參加宗教活動的。
3.在處理突發事件、搶險救災等關鍵時刻,故意推諉或消極應付的。
4.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組織生活,或外出三個月以上不向黨組織報告的。
5.服務群眾意識淡薄,存在“吃、拿、卡、要”現象,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的。
6.其他情形。
歸零指數
1.政治意識淡化,政治觀念不強,政治方向模糊,政治立場動搖,政治判斷力和政治敏銳性不強,尤其在反分裂反滲透大是大非面前態度曖昧、旗幟不明、立場不定的。
2.參加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或組織迷信活動和宗教活動,或因黃、賭、毒等行為受到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的。
3.組織動員群眾集體上訪鬧事,參與無理上訪的。
4.“三不黨員”,即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的;
5.觸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責任或違紀違法正在處分期內的;
6.其他情形。